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做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做担保,上述担保大多数都用在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等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以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事宜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总额度内,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融资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依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以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担进行调剂使用,以上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销售:危险化学品(按照苏(苏)安经字00038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 定范围经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农药、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建材、五金制品;农业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上述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生产;农药批发;药品生 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 的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委托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 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肥料生产; 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塑 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卫生 用杀虫剂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 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 发;肥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农药研发技术; 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研发技术;科技推广 和应用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 装种子);农副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作 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 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玻璃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 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发电关键研发技术;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 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 家用电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 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 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 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营销售卖;电子产品营销售卖;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 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母公司为子公司或第三方机构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子公司之间担保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资方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能够充分满足其业务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办理实际担保事项时,除全资子公司外,其他子公司的另外的股东如无特殊情况,需对具体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若其他股东方不具备同比例做担保的条件或能力,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控股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30亿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0.31%,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9,694.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1,834.6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80.52%,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7,074.9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别的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而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